招生就业
就业指导
 
毕业生就业相关事宜办理规定
添加日期:2016-11-29  来源:

为加强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规范就业工作办理流程,根据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规定,特对我院毕业生就业相关事宜办理时间及流程作如下规定。

一、填报毕业生基础信息

1.9月份,各系组织学生在网上填报基础信息。西华大学学籍的学生在易科士就业系统(网址http://jy.xhu.edu.cn或http://202.115.144.46/MCenter/home/login)上填报基础信息,四川管理职业学院学籍的学生在晨云就业系统(在四川管理职业学院网站http:// www.scvir.com上招生就业栏内)上填报基础信息,

2.各系在10月15日前审核提交学生基础信息,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全国就业系统。

二、毕业生就业资料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可在我校网站招生就业板块就业指导栏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填好信息后先到各系审核盖章,再到招生就业处盖章。

2.成绩单,毕业生自行到各系或教务处打印成绩单,并由教务处盖章。

3.自荐书,由各系指导毕业生准备自荐书。

4.技能等级证书及获奖材料,毕业生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交用人单位,原件用于审核。

三、就业信息的发布

1.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的发布部门为招生就业处和各系,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学生发布就业信息。

2.学校就业信息的发布途径主要是学院网站、毕业生就业QQ群和各系直接将就业信息通知到各班或个人。

四、就业协议书

1.10月份,由招生就业处向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发放就业协议书,并以讲座等形式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各系应组织毕业生积极参加就业指导活动,在应聘前详细了解就业政策、就业原则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后,应立即在网上完善签约信息,交一份协议书给各系辅导员,并告知辅导员已完成签约信息的网上提交。

3.各系辅导员根据毕业生所交协议书在就业系统里对毕业生所填就业去向信息进行审核并提交,每两周交一次就业协议书到招生就业处。

五、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

1通过学校组织的“双选会”及专场招聘会等方式就业的同学需在毕业前上岗的,由招生就业处通知各系组织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2.学生自主择业的凭用人单位接收函(上岗通知)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到各系办理离校手续。

六、毕业生就业派遣

1.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必须于5月底前将就业协议书交回各系(已落实单位未签就业协议书的需交回空白协议书),各系收齐后交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于6月初根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函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对毕业生进行户档派遣。

2.招生就业处于6月中旬集中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3.6月下旬,各系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报到证并发放到学生手中。

4.毕业生领到报到证后应在报到时间内到报到单位(报到单位和就业单位可能不是同一单位)报到。

                                                                      招生就业处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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