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落实好《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安排 1.认定截止时间:各系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于9月20日前完成。 2.认定材料报送:认定工作结束后,请各系填报《XX系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3),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由系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科(2302办公室)。学生的《申请表》(附件2系内认定意见完备、签章齐全)及相应证明材料按照汇总表名单顺序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科。 二、认定结果应用 学院审批各系上报的认定材料,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形成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学院及各系在落实各项资助工作时(如: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院助学金等),按照已认定的学生贫困等级进行评审推荐。评审推荐时应优先资助贫困生库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认定工作注意事项 1.请各系依据《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严格认定程序,严审认定结果。 2.因2019年认定工作依据新的认定办法,认定标准、认定指标体系、认定程序、申请表格等均有变化,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要按照新的办法重新认定。 3.本次认定工作不限制认定学生人数及比例,所有通过认定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真实有据、认定理由充分、能得到广大同学认可。请各系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精准性。
学生处
2019.09.06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XX系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pdf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