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估的全称是什么? 答: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什么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答: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是对高等职业院校以教学工作为核心的人才培养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全息式的综合性评估。为了更好地实现高职院校教育的培养目标,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教育部在2003年评估试点工作基础上,从2004年开始正式启动第一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第二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试点工作已于2008年正式启动。 3、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旨在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评估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院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引导学院把工作重心放到内涵建设上来。 5、评估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围绕影响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通过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的分析,辅以现场有重点的考察,全面了解学院的实际情况,对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学院加大对工学结合改革的投入,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学院的自觉行动。 6、评估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 (2)静态与动态相结合。既要考察人才培养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发展潜力。 (3)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 (4)评价与引导相结合。既要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判断,更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 (5)客观、科学、民主、公正,提高工作效率,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6)不向评估学校收取评估费用。 7、评估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8、评估的结论是什么? 答: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两种,其标准如下: (1)通过 同时满足: ①主要评估指标“合格”=7; ②关键评估要素“合格”≥18; (2)暂缓通过 满足下列其中一项: ①主要评估指标“不合格”≥1; ②关键评估要素“合格”<18。 对暂缓通过的院校,在一年内必须进行再次评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同时适当减少其招生计划;若第二次评估仍未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采取暂缓安排招生计划等有效措施,促进其尽快达到人才培养基本要求。教育部将从2008年起,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一次评估结论。 9、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及关键评估要素有哪些? 答: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共有7个主要评估指标、22个关键评估要素。 (1)7个主要评估指标分别为:领导作用、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特色专业建设、教学管理、社会评价。 (2)对应的22个关键评估要素分别为: 领导作用: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办学目标与定位、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校园稳定。 师资队伍:专任教师、兼职教师。 课程建设: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手段、主讲教师、教学资料。 实践教学:顶岗实习、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教学管理、实践教学条件、双证书获取。 特色专业建设:特色专业。 教学管理:管理规范、学生管理、质量监控。 社会评价:生源、就业、社会服务。 10、评估体系中有哪8项重点评估要素? 答:1.办学目标与定位; 2.专任教师; 3.课程内容; 4.顶岗实习; 5.实践教学条件; 6.双证书获取; 7.质量监控; 8.就业。 11、在实践教学中,顶岗实习时间是多少?实践类课时占教学时间的比例是多少,获得双证书的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在实践教学中,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实践教学作为专业教学的重要核心环节,纳入课程体系的整体设置中,理论教学应与实训、实习密切联系,实践类课时占总教学时间的50%以上,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获取“双证书”的人数达到毕业生的80%以上。 12、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答:(1)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 (2)教育科学依据:遵循高等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和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规律,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 (3)管理科学依据:遵循高等教育管理及评估理论,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以及评估理论,重视全面质量管理和系统方法在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实践中的应用。 (4)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文件,是评估工作的直接依据。 13、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的基本精神? 答:共有九点:一、深刻认识高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加强素质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明确培养目标;三、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就业为导向,加快专业改革与建设;四、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力度,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五、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六、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七、注重教师队伍的“双师”结构,改革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加强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八、加强教学评估,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九、切实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保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14、高职院校每五年要接受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其作用是什么? 答:一是要以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引导高职院校正确定位,促使其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各项教学改革与建设。二是要把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就业质量与当地院校设置和招生计划挂钩,促进地方政府和学校的举办者在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上实现权利与责任相统一。三是要起到社会监督和整合教育资源的作用。四是通过评估,推动学校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15、我省评估工作的主要指导性文件有哪些? 答:(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 (2)《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 (3)《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4)《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试行)。 16、评估的程序有哪些? 答:(1)学校申请。学校在接受评估前6个月向省教育厅提交接受评估的申请报告。 (2)学校自查自评。 ①学校自查。学校按申请评估的基本条件进行自查,在接受评估前3个月向省教育厅报送《申请评估基本条件自查表》。 ②学校自评。学校要组织全校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准确理解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基本精神,掌握实质内涵;规范《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与管理,采集人才培养工作最新状态数据,并将采集平台提供的数据、信息作为总结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撰写自评报告的主要依据;认真回顾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成果、经验和特色,对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做出基本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形成自评报告(不超过10000字)。 (3)评估条件核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3-5人)对学校申请评估的基本条件进行核查,以确定是否对申请院校进行评估。经核查未达到申请评估基本条件的学校不予评估,学校在核查结束半年后方能再次向省教育厅提出评估申请。 (4)提交材料。学校在专家组进校前30天向省教育厅提交自评报告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并同时将自评报告(含分项自评报告)、《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最新数据、区域或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等资料在校园网上对社会公布。 (5)组建评估专家组。省教育厅根据被评院校规模与校区结构、自报主要专业、特色专业类别等因素,在听取被评院校意见后确定专家组成人员名单,在现场考察评估前5天通知被评院校并对社会公布。评估专家组由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包括行业企业人员和一线专任教师;专家组人数为5-8人(含秘书)。 (6)现场考察。专家组到现场考察评估,在与学校充分交流和对学校填报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考察评估工作报告。现场考察时间为2.5-3天。 (7)确定结论。专家组的结论经省评估委员会审议并报省教育厅审定后公布,同时将评估结论(包括专家组考察评估意见)反馈给学校。学校应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在现场考察评估后一个月内制定整改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8)评后回访。省教育厅在学校接受评估后的一年时间内,组织专家回访,了解被评学校整改工作情况,指导学校人才培养工作。 17、学院的自评工作有哪些? 答:包括自查、自建、自改,并准备自评报告。 18、自评报告由哪些部分组成? 答:自评报告(不超过10000字)一般可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学校概况(沿革与现状);(2)自我评估(包括在改革、建设、管理、发展总体上取得的成果和自评结果);(3)特色专业的简要说明;(4)存在的主要问题;(5)整改方案、思路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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