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中心 对外合作处
通知公告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四级电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添加日期:2023-12-28  来源:

    根据《关于征集第三方评价机构的通知》与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备案的函》(川人社函〔2022〕582号),为规范培训市场,增强工作透明度,我院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级别

序号

职业

工种

等级

1

电工

电工

四级

    二、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方式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社会实际需求,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理论知识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方式)。

    四、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的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

    2.评价时间:2024年1月19日

    3.评价地点: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成都市郫都区彭温路399号)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完成材料审核、缴费成功视为报名通过。报名材料缺项、未通过审核、缴费未成功的一律不能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2.电工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以“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公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准。

    六、报名要求

    1.申报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向四川铁道职业学院职业技能认定中心提出申请。

    2.申报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所申报职业等级的报名条件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缴纳评价费。申报人员需提供: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上报资料规范

序号

材料名称

类型

文件命名要求

其他

1

个人申报表

签字盖章版原件(纸质版)


贴两寸白底彩色冠冕照片,需手写签名,加盖相应要求鲜章

2

证件照

电子版

电子版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两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jpg 、png 、pdf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3

身份证

复印件纸质版


正反面

4

学籍证明

学历证书复印件1张+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张(或学生证明)



5

考生上报信息汇总表

电子版(Excel格式)

上报日期-考点 名称-考试工种名称及等级

按照固定模板填写,不可修改模板格式

    3.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四川铁道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提供的材料要与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则取消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已获得证书的,将没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网上查询系统中注销相关数据。

    七、报名缴费

    四级255元/人。

    八、证书颁发

    1.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达到60分(含)为合格。

    2.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证书参考样式,制定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电子证书。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合格人员信息纳入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查询系统。

    九、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地点: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成都市郫都区彭温路399号)行政楼403室。

    2.如遇上级有关部门政策调整,以上级有关部门最新政策为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在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028—60869199咨询。

 

附件1:四川铁道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docx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2023年12月28日



上一篇: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四级电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下一篇: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 四、六级考试(延期举行)报名工作的通知
 
友情链接
成都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教育厅
学院门户主站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彭温路399号 招生代码:5183 招生电话:028-68939881 028-68939880
Copyright © 2015-2023 SCRC.EDU.CN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30541号-3
川公网安备 51012402000244号